一、竞赛宗旨、目的与基本方式
竞赛宗旨为: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竞赛目的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竞赛的基本方式:我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和全国竞赛;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
凡2015年7月1日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作品资格须经严格审查。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全国竞赛决赛申报日前(2015年6月,具体时间以全国竞赛文件为准)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或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校级参赛作品须作者本人或竞赛小组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必须有校内外相关专业1至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推荐(推荐意见应对作品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实质性评价,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推荐意见应是推荐专家独立撰写,不可代替撰写和签名),每个参赛项目可以有1至3名校内外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需要注意的是,推荐专家与指导教师不能重复。
(4)初赛由各学院完成,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研究所、研究中心)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各单位统一推荐复赛作品报送校团委。每个单位选送的作品数量不少于10件。
三、日程安排
(一)2014年10-11月,下发预通知,组织培训会。
(二)2014年12月上旬,下发正式通知和实施方案。
(三)2014年12月下旬——2015年3月中旬,各学院进行作品申报、初赛评审、寒假期间作品进一步完善与制作等工作,推荐复赛作品。
(四)2015年3月下旬,举行校级复赛评审,确定决赛项目。
(五)2015年4月中旬,校级终审决赛。
(六)4月底,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6月中旬,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
(八)暑假期间,作品进一步完善与制作。
(九)10月,赴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参加终审决赛。
(十)11月,表彰奖励。
四、表彰奖励
(一)个人(团队)奖:大赛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院负责初赛评审,可以设定学院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二等奖不得超过学院作品总数的60%,学院一等奖、二等奖作品可以推报校级复赛。通过复赛资格审查和评审,原则上不超过70%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其中部分作品参加终审决赛答辩,各等次奖项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总数的20%(一等奖)、30%(二等奖)、50%(三等奖)。各类别作品获奖数量分别按作品比例。根据作品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作品特等奖等相关事宜。
荣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获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奖(校级特等奖前3位,校级一等奖前2位,校级二等奖首位)。
(二)集体奖:学校将设立太阳成集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1座,太阳成集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6座,实行团体总分名次排列。团体总分第一授予 “挑战杯”,团体总分第二至七的授予优胜杯。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根据团体总分排名情况和组织实施情况综合评定,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各单位初赛组织情况、作品申报情况、成果展览交流等。
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每项作品的学院(作者所在学院)贡献度排名由排名第一的团队指导老师和团队队长共同召集其他指导教师、团队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经团队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签字后上报团委确认。每项作品可报四个做出重要贡献的学院,贡献度排名第一的获得全部加分的100%,第二名获得50%,第三名获得25%,第四名获得10%。学院贡献度是指该学院对团队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各项条件保障,联系协调校内外专家给予指导等,贡献度由团队和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特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赛报送未入围决赛的作品每件10分。获省级奖的作品最终得分=校级奖等次分+全省奖等次分×1,获全国奖的作品最终得分=校级奖等次分+全省奖等次分×1+全国奖等次分×2。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全国、全省、全校最高等次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名次,直至计算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赛报送作品数量。若各项数据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